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推动宝安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办学,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以培养人才为已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学校运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遵循教育教学及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不断优化师资队伍,聘用合格的教师任教,落实班级两教一保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杜绝招生工作中的虚假宣传。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广告业务,广告和简章内容真实可靠,实事求是地公开学校的办学条件、公开所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兑现幼儿园招生广告(简章)中的所有承诺,以质量、诚信赢得信誉。
四、热诚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认真解答幼儿家长提出的求学咨询,充分尊重幼儿家长自主选择幼儿园的权利,幼儿入园后如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退(转)学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退费。
五、创造、维护良好的公平竞争秩序,幼儿园之间做到相互尊重,教育并约束招生人员,不得对他园进行恶意攻击和毁谤,共同维护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形象。
六、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运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方式、收费项目和标准,使用正规发票收取费用,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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