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面对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形势,财税部门迎难而上,多措并举抓征管,确保收入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解决征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硬化任务,落实征管责任。
二是创新征管机制,积极开展财税部门税收协管工作,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扩大联合办税范围,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克服取消、减免行政性收费政策的影响,规范征管行为,加大非税收入源头控管力度,“以票管收”,催收促缴,非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二)项目建设扎实推进。
注重发挥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积极筛选申报符合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大项目、好项目,多渠道争取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至目前,争取到4065 万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4404万元的水利发展资金、20xx万元的薄弱学校改造资金、1500万元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等各类财政补助项目95项,到位资金28050万元,增长3.67%,促进了全县教育、农业、城镇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汇报我县实际困难,进一步壮大了财政实力,优化了债务结构,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紧紧围绕“重民生、促发展、保和谐”的要求,增强财政调控能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保障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安排资金2.19亿元,有效地保障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6577人的工资性支出;及时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162.09万元,26125名学生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发放各类助学补助资金1506.04万元,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全覆盖,安排20xx万元,支持全县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实施改造;安排资金8075.7万元,确保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年补助标准由420元和420元分别提高到450元和45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人均月补助426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保障标准分别由人均月补助285元和249元提高到292元和27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年补助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542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补助标准由3825元提高到425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长134元与去年持平,社会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了保障;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万村整洁”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等项目,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兑付20xx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资金5621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15万元,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全县群众共享了改革发展的成果;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了省、市、县为民办实事所需资金,有力地支持了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四) 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加大政策性涉农贷款发放力度,1-6月,为112户贫困户申请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63.5万元,补贴各类政策性贷款贴息资金700.49万元(其中:已兑付各乡镇上报20xx-20xx年精准扶贫贷款准予贴息农户3233户,贴息资金559.56万元;兑付20xx年双业贷款省级贴息资金140.93万元)。同时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农业自然灾害防御补偿机制,有力保障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果的巩固和提升。
(五)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在财政各项改革上下功夫,力争使财政各项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积极推行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使我县财政预决算更加公开透明;拓展支付范围,严格支付程序,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模进一步扩大,支付制度和程序更加完善;严把核算中心支付关,公务卡使用效率逐步提高;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建立完善财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监督管理,实现财政管理改革向纵深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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