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于20xx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随着时代的推进与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现在政府教育部门越来越重视幼儿教育,社会各界也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幼儿园。学前教育作为基础教育中的基石,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感到很欣慰。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之后,我随即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认真的研读。修订后的规程内容中,让我感受颇深的是以下几点:
一:幼儿园在社会中的第二得以提升,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也有至上升。幼儿园不再是为了家长提供方便的场所,二是进行保教一体化的教育场所。
二:坚持立德树人。进一步强调幼儿园要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在“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一章中,对建立与幼儿身心健康相关的一系列卫生保健制度做了明确规定。
四:规范办园行为。新修订的《规程》对幼儿园的学制、办园规模、经费、资产、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一方面是做好与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衔接,如:近年下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内容、教育活动组织等提出了清晰而具体的要求,修订《规程》时将这些方面的要求改为一些原则性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提出了很多新要求,《规程》与之做了相应衔接;根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的规定。另一方面,《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一些具体办学行为做了明确规定的,《规程》不再重复提出要求。
六: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要求幼儿园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管理,强化了家长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家长委员会应参与幼儿园重要决策和事关幼儿切身利益事项的管理。强调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研究解决教师在保教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新修订的规程更契合现在幼儿园工作中的现实情况,让老师们找到了工作中新问题的解决渠道和方向。新《幼儿园工作规程》给我们幼儿教育指出了更清晰的方向,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