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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运营管理方案

2022-03-2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推进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xx〕3号),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行动(20xx-2030年)》任务目标,深入规范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营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施“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对标国际领先水平,树立健康经营理念,发展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打造文明健康绿色的职业健康环境,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助力提升本市在全球产业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统筹协调、企业自主;坚持健康优先,因地制宜、科学实施;坚持依托文化、产业协同、共建共享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规范健康企业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制定符合上海实际的健康企业建设评价标准,提升健康企业建设水平和效果,促进健康企业建设可持续发展;通过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康环境、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营造健康文化,切实提高职业人群健康水平。

  三、具体实施

  (一)建设对象

  上海市健康企业建设按照属地化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采用申报制。凡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市各类企业,均可申报。

  (二)建设内容和流程

  健康企业建设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全市各级各类企业三年内未发生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各项指标基本符合《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要求的,可自愿向所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爱卫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健康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区爱卫会卫办公室审核评估。

  审核通过的评定为区级健康企业,其中满足市级健康企业申报条件者(达到区级健康企业标准且特色专项不少于2个),由区爱卫会办公室将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办公室,推荐申报市级健康企业。市级健康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6月30日,逾期将视作下一年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三)验收评估

  市爱卫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按照《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工作包括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综合审定、对外公示、通报命名等程序。

  1.资料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市级健康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及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的企业,书面通知其在两周内补充完整并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退还申报单位。

  2.现场评估。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料审核的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3.综合审定。市爱卫会办公室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

  4.对外公示。市爱卫会办公室公示通过验收的企业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通报命名。通过综合审定的申报企业,且公示期间无异议,由市爱卫会办公室每年年底进行通报命名,并统一设计制作授予“上海市健康企业”铜牌。

  (四)管理复审

  对已命名的市级健康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工作由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开展,采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复查、市级抽查等方式进行。对通过复查的企业,给予重新命名;对复查不达标的命名企业,通知其限期整改后再次复查,如仍未达标,市爱卫会办公室将通报取消其命名称号。

  各区爱卫会办公室、上海化工区应加强对辖区内健康企业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每年至少督查1次,并将督查报告于每年9月20日前上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市、区爱卫会要充分发挥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把健康企业建设纳入健康上海建设和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的总体部署,确定推进本区域健康企业建设的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市、区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本区域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具体承担好部门协调、信息沟通、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三)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卫生与健康服务技术指导,开展企业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有关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识普及。

  (四)市、区经济信息化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作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并将健康企业建设工作与产业政策相衔接。

  (五)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影响劳动者健康的生态环境问题。

  (六)市、区工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健康企业理念,倡导劳动者积极参与,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促进健康文化,和谐劳动关系。市、区共青团、妇联要维护好团员、青年和妇女等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七)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上海化学工业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健康企业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共建共享。各区要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健康企业建设方案,有序推进辖区内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定期开展健康企业建设交流、成果展示、案例分享、经验论坛等活动。

  (二)技术保障

  本市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支撑工作由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具体负责,由市健康促进中心牵头成立市级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市健康教育协会。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组建健康企业建设专家库;修订《上海市健康企业评价标准》;市级健康企业现场复查和专家评审的具体组织;健康企业培育、考核;健康企业建设的政策研究、标准研制、教育培训、经验总结、宣传推广等工作。各区健康企业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由各区自行确定。

  (三)经费保障和广泛动员宣传

  市、区各有关部门、各技术支撑单位应为健康企业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市、区爱卫会办公室和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健康企业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和报道,对典型示范经验进行经验推广和交流,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健康企业建设,把“健康企业”塑造成上海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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