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斯米克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商)
丙方:武汉文明伟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经/分销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
二、广告位置:
三、广告规格:
四、广告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 ,单价: ,数量块。合计万元。
2、广告费的支付:
广告费由丙方分 次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 日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计 万元(大写:)。
第二期款:年 万元(大写:)。
第三期款: 年 月 日,丙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计 万元(大写:)。
第四期款: 年 月 日,丙方向乙方支付广告费,计 万元(大写:)。
六、三方责任:
1、乙方拥有合法的本合同约定的媒体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负责保修维护。
3、广告样稿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由丙方在广告发布前日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排版,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
4、丙方应按期付款,如丙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乙方逾期发布广告,每逾期一日按广告总额的1%向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5日按广告费的100%支付违约金。
6、广告发布结束后,由甲、丙方验收合格后,丙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广告发布的规格、内容错误的,乙方应随后连续发布两次予以更正。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 个月,三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甲、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壹份。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授权代理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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