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设备用途
1、工程地点:生态城项目部工地现场。
2、用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要求。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
1、日立—5型挖掘机一台。
2、进场时间:xx年 3月 日。
第三条:机械操作人员
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并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操作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安排操作人员的住宿,操作人员可在甲方员工食堂就餐,就餐费用按照甲方职工标准收取。
第四条: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甲方施工现场挖掘机工作内容结束,具体时间由甲方按照施工进度情况确定,期满后合同终止。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按玖拾元小时计算(燃油费甲方承担、其他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承担单程拖运费肆佰元整。
3、租赁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
4、机械租赁费每月30日结算一次,每次支付当月发生租赁费的60%,余额在机械退场后一个月后结清,乙方每次收到租赁费时提供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乙方完成工作内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并扣除已发生的租赁费的50%作为违约金。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机械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后果及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
3、甲方授权现场专管人员进行机械工作时间登记,甲乙双方必须每天核对机械使用时间,经双方签确认的工作时间作为计算租赁费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以及司机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负责机械租赁期间的日常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甲方正常施工,保养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办理机械及司机的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无偿提供进程设备的安全检验证明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据。
5、乙方需授权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施工质量跟踪,记录工作时间,每天与甲方核对。
6、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谎报机械工作时间,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机械租赁费并可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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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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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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