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分局以科学监管观为指导,围绕一个核心,即紧紧围绕以建立健全工商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为核心,夯实“两基础”,即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基础数据库,为科学监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建立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个人片区责任制,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打下来坚实的基础;实现了“三项创新”,即实施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引进食品经营分类分级监管;分局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放心店建设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捆绑综合考核;在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做到“四个结合”,即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片区个人追究责任制和责任区责任落实制相结合,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还放心店建设相结合,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相结合;通过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确保了“五个到位”:即确保安全监管到位,长效管理机制到位,经营者自律到位,社会监督到位,监管追究责任到位。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的管理模式,制定《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十大制度》。
20xx年新年伊始,分局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的领导,分局成立了一把手分局长担任组长的分局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为副组长,为成员。确定了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把手亲自抓,主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原则,确定了两项基本制度,一是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片区责任人为主,责任区主管责任为辅的原则,在xx个责任区监管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分为xx个食品安全片区,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的管理模式责任;二是实施食品安全指导员制度,xx个食品安全责任片区指定由位工商工作人员负责责任片区食品经营户为食品安全指导员,明确了每一位工商工作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实了“一人一岗一责任”,从而确保了监管责任追究到位,
二、为严格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分局辖区范围内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
分局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的实际,今年3月中旬至6月初,结合各类经营主体年检工作,本着“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和“严查食品经营行为关”方针,采取“谁登记,谁负责”“谁年检,谁把关”原则,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主体证照进行重点审查。一查证照是否齐全;二查证照是否有效,三查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是否与登记注册一致,四查实际经营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通过四个环节的查证,对符合的经营主体资格要求的349户食品经营主体,32户食品生产主体,7户餐饮经营主体,按户登记相关事项,落实“一户一档一卡”,建立了健全的食品经营主体的档案,并输入计算机建立了统一定食品经营户信息管理数据库。同时对无证照生产经营和经营行为不规范的食品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清理整顿。在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期间,分局公出动563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365户,取缔无照经营29户,查处涉及食品经营违法违章案件8件,注销登记63户,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规范经营主体877户。
三、借鉴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加强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将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纳入日常管理突出位置,切实维护食品流通领域的正常市场秩序。
所谓分类分级监管,是指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中,根据食品经营主体在审查主体经营资格、检查经营行为规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平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信用积累等方面的各种影响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将食品经营主体按照其信用积累分值,分为A、B、C、D4个等级,并分别对4个不同的等级,确定实施不同的监管频率。A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A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半年不得少于1次;B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B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季度不得少于1次;C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C类监管频率,日常检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D类信用经营主体,采取D类监管频率,应当监督经营主体停业整顿或监督其退出食品经营主体。分局将食品经营主体的分类分级监管和市局有关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有机结合,通过工商所管理系统实行派单,进行系统化和网络化管理,并将其纳入工商执法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月度绩效考核中进行考核,使食品案件监管步入系统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的渠道。为了加强示范放心店的管理,在监管系统中重新设置监管频率,变更为每月一次巡查,尽可能满足上级对放心店监管的要求。
四、实行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制度。针对责任片区食品经营户经营能力和经营水平参差不齐的特点,分局决定实行片区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制度,从“建、聘、创、查”四个支点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增加消费透明度。针对农村食品安全信息来源渠道缺乏的现状,分局决定在商品准入实施单位、农贸市场、村委会办公场所、示范放心店经营场所等公共人群集中的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19个,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定期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特殊情况要及时更新。食品中的水产品、肉制品、豆制品、腌制品将列为日常检测公示重点,公示栏还将公布来源于媒体、上级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信息,对经销食品出现卫生安全质量问题的业户,将采取警示、临时控制、公示召回、强制退出等措施并在栏上曝光。分局今年共发布食品安全公示信息12次。增加了广大消费者消费的透明度。二是聘维权监督员,增加社会监督力度。辖区在4个办事处建立了4个消费监督站,在89个行政村建立了89个消费维权监督点,聘请消费维权监督员96名。分局为了提高消费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在4月和11月分别两次召开了消费维权监督员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并对参加培训会的`监督员进行业务考试考核,在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网络的同时,提高消费监督员的业务水平,使他们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监督员。
三是进一步创“农村放心示范店”,增强食品经营户诚信意识。通过“考核评优优胜劣汰“,激发经营者“放心示范店”创建热情,分局已建立“放心示范店”89家,全面完成村村创建放心店建设任务。在创建中,食品安全指导员帮助经营者建立商品质量监管、市场商品准入、商品查验、不合格食品退市撤柜等制度,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意识,实施流动巡检和定点抽查,出现问题通过核查追溯,把过期、伪劣食品及时清仓净柜。四是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实施有效监管,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以农村放心店、超市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制售“三无”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食品、经销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涉及食品安全案件7件大案要案,如啤酒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侵犯“青岛”商标和虚假宣传啤酒原料的案件,总经营额在6万元以上,分局对其违法经营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同时被列入市食品安全十大经济案件。
五、工商所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放心店建设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建设捆绑综合考核,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规范化、放心店工程和农村维权网络建设。
在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过程中,针对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畏难道情绪,分局适时推出《食品安全监管规化管理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制订阶段性目标,落实一把手、责任区、片区责任人职责分工,详细制订综合考核查评标准和考核方法,具体落实奖惩措施,综合推进食品安全规范化、放心店工程和农村维权网络建设。一明确责任目标,落实责任主体。农村“放心店”规范建设、农村消费维权“三位一体”网络建设情况,统一纳入责任目标,形成综合创建、整体推进的新格局。通过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制,以落实片区责任人责任为主,追究责任区责任为辅,为食品安全监管行为套上紧箍咒,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二明确考核标准,实施严格考核方法。详细列明农村“放心店”“九条验收标准”、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十四条查评标准”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四条考核标准”,以总分120分为标准由考核小组综合查评;考核分每月中旬和月尾两次,以实地查评和书式档案、机读数据相结合查评考核,到11月底完成考核的各项指标,并进行综合评分。三明确奖惩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方式。分局设立局长专项奖励基金¥元,根据综合查评结果评出个人优胜奖1名、优良奖3名,分别奖励20xx元、1000元,根据责任区整体工作情况评出优胜奖、优良奖、合格奖各1名,分别奖励3000元、20xx元、1000元;对责任区、片区责任人的综合查评考核得分分值为末位2名的,不仅取消物质上的奖励,且而取消市局和分局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
食品经营规范化管理是控制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口前移”探索的最终结果,同时是促进我们管理观念转变管理方式重大举措。尽管新的管理方式给我们带来了暂时的不适应,但我们通过有效的探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管理措施和管理模式仅仅是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管理部分途径,还远远不能满足全面实行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需求,还远远不能满足上级机关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目标,我们将在新的一年中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完善,给人民群众,给上级领导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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