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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工作应急预案

2021-08-0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为深刻吸取20xx年1月9日中石化巴陵分公司炼油部气分装置发生着火,20xx年1月12日南京扬子石化橡胶有限公司丁苯装置发生爆炸起火。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控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

  冬季春节期间历来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期,极端低温天气极易造成物料冻凝、管道和设备变形冻裂、工艺参数异常波动、岗位安全作业风险加大等情况,加上目前化工市场形势转暖,抢生产、赶任务,甚至非法违法生产倾向明显,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增加。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和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冬季冻凝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全面辨识低温、冻凝带来的安全风险,列出防冻防凝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加大检查频次,全面开展低温、冻凝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执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一)开展冬季防冻防凝专项检查。根据辖区危化企业特点和分布情况,分类分别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专项检查,确保供电、供暖、供气(汽)、供(排)水、消防工程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二是开展工艺设备专项检查,制定各类动静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防冻防凝检查内容,落实防冻措施;加强监测监控预警系统检查,确保可燃有毒气体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控制、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等设施完好有效,确保工艺参数仪表正常运行。

  三是加强作业活动风险管控,严格控制极端低温和大风天气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活动,确需进行特殊作业的必须提级审批,严禁在积水、积雪、积冰环境下作业,加强冬季取暖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严禁采用明火、高压蒸汽取暖,严防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发生。

  四是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低温天气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承诺制度,保障应急物资器材正常有效,严密监控并及时处置各类“跑冒滴漏”现象。

  (二)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全面梳理20xx年以来各类执法检查、许可审查、督查指导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建立清单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情况,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的要求,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一是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明确人员、经费、物资保障、严格安全和应急措施,保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落实。

  二是落实教育培训措施,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类型、危害程度、防范措施等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风险隐患辨识能力。

  三是落实重患必停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的,要依法责令企业停业整顿、停止相关装置设备运行,加强暗查暗访和不定期巡查,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要求。

  四是持续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化工企业,要及时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或者取缔。

  (三)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目标,各县(市、区)要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对20xx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建立清单台账,加快推进未完成工作任务,严控许可审批条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确保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未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要督促企业立即开展评估工作。对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能保证且不进行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二是未按规定完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改造,未按规定完善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三是未按规定要求在限期内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控制室、交接班室、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进行整改或者拆除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四是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五是严格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五有”标准,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没有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没有上报重大风险基本信息或进行风险公告警示,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上报重大隐患相关情况,没有如实记录或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专项执法检查时限和步骤

  专项执法检查即日起到20xx年3月底结束,分企业自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检查和市应急管理局督查三个层面开展。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认真细致开展自查,要聘请专家组或借助中介服务力量,对企业进行全面诊断排查,查企业风险是否排查到位,风险管控是否有效;查企业隐患存在及整改措施;查企业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全面大检查。各县(市、区)要组织执法和监管人员,邀请有关专家,认真对辖区内的所有危化企业、一般医药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结合企业自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指导企业强化管理,并按照“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对相关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关闭取缔。

  (三)市应急管理局督查。在企业自查和县(市、区)检查的基础上,市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一般医药化工生产企业、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进行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当前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时期,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竣。政治敏感性强,维稳责任大,各县(市、区)一定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这次检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全面进行检查,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春节、两会期间不出问题。

  (二)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各县(市、区)要按照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辖区危化品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企业自查要制定专项方案,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漏查,不留死角。

  (三)及时梳理,跟踪问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针对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梳理和总结,即日起每天上报冬季和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日报表(见附件2),20xx年3月5日前上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及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隐患清单(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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