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暂估万元。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工期为天。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4.如遇下列情况者,工期顺延:
(1)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2)遇甲方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以上而影响工程进度。
(3)因甲方变更建设计划或施工方案,而不能继续施工。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的结算
(一)本工程承包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包干价为元(大写:)。
(二)本工程承包采用预结算方式:
工程量由甲、乙双方现场施工员办理签证。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自行采购此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进行现场抽检。乙方送检合格后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方能使用。如违反本条规定,每次支付元的违约金,并拆除未经甲方认可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自负。
2.材料价格执行《曲靖市工程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期。
3.所有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证明和合格证。
第五条付款办法
本工程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审定结算造价,扣留总价的%的保修金后,由甲方一次付清,保修期为年。待保修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乙方履行完毕保修义务,甲方将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确保验收一次达到__(合格、优良、优质)。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派驻现场施工代表负责验收、签证、协调、监督等工作。
2.承担有关文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2.按协议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如逾期完工,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持材料堆放整齐,现场清洁,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物尽场清,如违反,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变更合同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能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变更无效。任何一方应承担擅自变更合同和无效变更合同给双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其它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共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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