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如安全阀、防护罩、泡沫灭火器、制氮装置、报警器等)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二、各种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三、各种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四、各类安全装置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载入档案。
五、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需立即复原。
六、各种特殊安全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保管人要经常检查。
七、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法阀、压力表、储罐上的呼吸阀各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八、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由电工负责。
九、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和安全连锁装置等,均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管理。
十、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灭火装置,由安全部门负责。
十一、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劳保用品和器具,由技术部门负责购买。
十二、凡防雷、避雷、防静电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门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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