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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律师函

2020-06-01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xx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 公司(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司与我委托人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贵司因买卖合同尚欠我委托人货款22720元人民币,付款期限已过。但至今,我委托人仍然没有收到贵司的这笔货款。

  本律师认为:贵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已经构成对我委托人的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委托人的全部损失。

  鉴此,本律师郑重向贵司催告:希望贵司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如果贵司再不付款,我委托人将诉至法院。届时贵司须向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我委托人的全部损失;并且须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

  另外,友情提醒贵司: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中心已经开始从司法机关征集企业及个人信用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是向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公众开放的。我们相信贵司肯定和我们一样,也不希望这种有损贵司信用的事情发生。

  因此,望贵司在20xx年xx月xx日前给予书面答复,并切实履行合同付款义务。请思之慎之,以免讼累!

  顺颂商祺!

  律师事务所律师

  x年十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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