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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业管理业主公约

2020-03-2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市场物业管理者(甲方): 签订地点: 市场物业使用者(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市场有序运行,共同创造繁荣、兴旺、规范的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物业名称 提供给乙方使用,甲方实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

  第二条 期限自日。

  第三条 市场物业基础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 号。

  第四条 乙方物业类型(房屋、柜台、摊位)楼层 间数 使用面积 用途

  第五条 市场物业管理费用缴纳方及期限

  1、水费: 缴纳方式

  2、电费: 缴纳方式

  3、卫生费: 缴纳方式

  4、保安费: 缴纳方式

  5、其他费用:缴纳方式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监督市场物业经营管理规定;

  2、 组织市场经营者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3、 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4、 收集、公布市场消息;

  5、 在市场内设立受理消费者投诉点、电话,及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纠纷;

  6、 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及其他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7、 建立切实可行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8、 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

  9、监督乙方遵守交易规则,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行为,有权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在市场内从事经营,必须办理工商注册手续,按核准经营范围悬证经营,不准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2、进入市场经营,必须服从市场统一管理,遵守市场有关规定和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3、经营时,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有公示标志;

  4、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出售商品明码标价,向购买者提供有效票据;

  5、使用租赁经营的不得擅自转让、转租他人使用,也不得变买或作抵押品;

  6、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和公约,不得擅自乱用乱接电器和线路,切实做好市场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正常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

  7、不以任何借口在市场内搭盖房屋、棚披,影响市容,不擅自在地面、墙壁挖坑打洞,破坏建筑结构或改变使用物业性质,如需改变营业用房产权、性质、用途,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手续。

  第八条 市场经营者在合同生效之日 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物业管理费 押金,此合同期满退回乙方。

  第九条 物业所有者将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应当重新订立本合同。

  第十条 物业所有者出卖物业,须在3个月前通知物业使用人,在同等条件下物业使用人有优无购买权。

  第十一条 物业使用人转移、转让物业给第三人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注销、终止手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应承担 元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应承担 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双方协商一致,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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