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规范不良经营行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良好风气,做一名诚信守法的合格经营者,我承诺做到:
一、认真学习《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太原市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
二、知悉销售商标侵权商品、销售“三无”产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不执行退换货制度、销售违法违规违禁物品、无照经营等典型违法行为,及违反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三、开业前主动办理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后再正式经营,并将营业执照悬挂于店堂醒目位置;
四、严把进货关,不购进不销售来源不明、明显低于市场价、无厂名厂址、包装粗糙、质量低劣、有损人体健康、有损儿童身心发展等情况的商品;
五、销售有注册商标的商品,保证与商标权所有人签订商品销售授权书,从正规合法渠道以正常价格进货,坚决抵制销售商标侵权商品行为;
六、在经营过程中不对商品进行夸大功效、掩盖事实等虚假宣传,在向消费者推销过程中告知商品真实情况、真实用途及真实功能,如有商品缺陷如实告知消费者;
七、认真对待消费投诉,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退换货制度;
八、认真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市场管理方的各项检查,主动接受各种相关培训教育,认真履行经营者义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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