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调银企关系,保证经济平稳安全运行。
20xx年我办加强与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联系,积极为金融机构排忧解难,成功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一是开展“一系列活动”。4月28日,组织工行、农行、农联社、邮储银行、汇海小贷等5家金融机构及常家镇各社区(村)农户代表100余人,在大高村举办金融机构帮扶农村经济发展启动仪式。通过此次活动为农户累计发放贷款1170余万元。5月17日,举办我县第二届科技、资本、企业对接促进会,邀请县外金融机构20家,组织参会企业和商户代表100人;5月18日,组织100余家企业,20家金融机构参加德州第三届资本交易大会。通过2次资本交易大会,共签订项目合同8个,金额28.53亿元;签订意向协议15个,金额25.4亿元。11月15日,组织县邮政储蓄银行及40余家企业举办政银企洽谈会,五岳体育、鑫瑜特钢、鲁丰科技6家中小企业与邮储银行签订贷款意向书,意向金额9000余万元。12月2日,组织工行及50家企业举办政银企推介洽谈会,与新吉益铭、中澳、鼎力、等10家企业签订贷款意向,金额2.7亿元。二是打造“一项工程”。我办协调组织县农村信用联社、德州银行和德州融鑫投资担保公司及企业开展了“春雨工程”,目前,2家银行各跟5家企业达成合作协议,20xx年每家银行向企业投放贷款500万元,合计5000万元。
(二)改革创新,推动新型金融组织健康发展。
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投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和指导,多种途径督促其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一是细化服务工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搭建合作平台,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及时为小额贷款公司补充资金,汇海小贷与中国银行乐陵支行、县农村信用联社签订战略合作合同。二是争取项目资金。根据《关于申报20xx年度新设金融机构奖励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帮助汇海小额贷款公司申报奖励资金20万元,目前相关材料已上报省财政厅,待批复。三是加强业务监管和联系。定期组织3类公司召开座谈会,及时解决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协调和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办积极配合银监部门,加强对村镇银行的协调和管理,乐安村镇银行已正式开业运营。
(三)大胆试点,探索区域资本市场发展。
积极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截止12月末完成亿元,完成任务的%,13个县市区排名第;完成新增私募企业2家,新增股改企业1家,新增间接上市企业1家,科技型成长型挂牌企业1家,顺利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具体工作重点:一是加大企业上市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力度。先后组织企业到北京、淄博、市金融办、齐河等地参加培训。邀请齐鲁股权托管中心主任、淄博金融办副主任李雪做挂牌上市专题讲座,邀请德州市金融办副主任赵小广做直接融资专题讲座。同时,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宣传力度。二是解决拟上市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到鲁丰科技、鑫源钢管、海川机械、一通管件、韩炼石油、鸿宇装饰等拟上市企业走访,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上市进度以及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对政策给予解答和落实。同时,组织企业和中介机构座谈会,为企业解疑释惑,并为双方搭建企业上市的信息沟通平台。三是争取市县两级共同推进企业上市。积极参加省市金融办组织的各类会议。及时向相关上级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与市金融办和齐鲁股权托管中心进行沟通,学习了解上市内容。
(四)把握动态,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运行。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办自7月份开展了全县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期间与政法委、信访、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方联动,妥善认定和处置了四联担保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和储户上访事件;同时,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对辖区内的2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多次非法集资风险摸底排查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积极调研,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
一是圆满完成建议提案答复。今年,我办承接建议提案5件。自接到建议提案后,我办高度重视,采取“办前拜访、办中面访、办后回访”的工作方式,每份建议提案均直接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有效提高了办理的效果,答复后,各位代表和委员表示满意。二是落实扶贫帮扶工作。在开展“万名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和“党员干部帮扶困难群众”活动中我办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协调帮助10余户前关村民向县农村信用联社贷款80余万元,另外,我办干部捐款20xx元,为8户困难群众购买生活用品,这些活动的开展得到了乡镇和村民的一致好评。三是其他日常性工作。在完成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日常工作外,为了让县领导及时掌握国家、省市及全县金融形势,金融办每月按时撰写《金融动态》20期,向市金融办、和县委、县政府上报金融信息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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