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背景
汉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之一,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文。汉的数量很多,总数约6万个,常用约6000个。汉有悠久的历史。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汉,是距今3400多年前的甲骨文,它们已是很成熟、很发达的文。据科学家推算,汉的历史有50XX年左右。
汉,就是记录汉语的文。它是我国各民族团结的纽带,是国家统一的象征,中华文化的瑰宝。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各地方言复杂,分歧很大,而汉是超方言的,它打破了地域的局限,为不同地域间的交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汉适应汉语的特点,记录和传播了汉民族丰富灿烂的历史文化,保存了大量的文化遗产。今天,汉在信息处理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突破,人们可以在电脑、网络上直接使用汉处理和传输各种信息,从而显示出它的强大的生命力。
汉不同于英语、俄语等拼音文,它是一种形、音、义相结合的独特的文体系。也就是说,一个汉不仅有一定的形体,有一定的读音,还往往能直接体现一定的意义。因此,我们说汉是一种意表文(也有人称意音文)。
从形上说,汉是一种方块文,是通过横、竖、撇、点、折等各种不同的笔画构成的。从形体看,汉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体,一类是合体。
中国文的发展,经过秦统一中国后,连续对汉进行简化、整理,使汉逐渐走向规范化。汉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古文、篆书、隶书、楷书等四个阶段的演变过程。其中,篆书又有大篆、小篆之分;隶书则有秦隶、汉隶之别。由此可知,历史上任何一种新的体,都是经过长期演变逐渐形成的。总体来说,楷书形成後,中国文已基本定型。
文不仅是中华文化的载体,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灿烂的文化。但在历史发展的潮流中,人们对中国文传统的写法有所改造,产生了所谓的“现代”,也就是错别,这种轻易的“改写”,使得中国文失去了她原本的韵味。平时,有很多人为了一时的方便,而把很多简写;或是不会写的,就用另一个同音的代替原本的,这样就可能使原来的句意改变了。
如果细心观察,你将会发现身边的环境中,有很多的错别。平时,老师或者同学为了简便、节省时间,把“点”下面的四点水写成提横线,或是把四点水写成“大”,这是一个什么呢?在典上找不到的,算是一个吗?这么一简化,变成了一个最新型的现代人发明的。如果这个简化了的继续写下去,那么以后中国文会变成什么样呢?文的发展历史是否会被扭曲呢?
走在大街小巷中,你同样可以发现错别比比皆是。有的是为了广告效益,有的是明显的低级错误。如:舞与伦比,这是一项街舞比赛的标题,有意将“无”改成“舞”,取之近音,为的是吸引过路人的眼球。
表面上看,汉不过是一个符号,指称着对应的事物,但就在这对应背后,还潜伏着中国人的情感、习惯甚至本能。这些情感、习惯、本能,我们可以随意更改吗?汉它是产生汉以前,我们远古人对社会的认识结晶,对自然的认识结晶,科学的认识结晶,还有哲学的认识结晶。难道,我们要否定这一切认识结晶吗?
语言文明、文使用的规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文明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规范、优美的单位名称、招牌、标语、广告牌等是城市文化的组成部分。因此,把规范用,把城市语言文评估,作为全国文明城市评比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也就顺理成章了。能否正确书写、使用汉,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人际交往以至发展经济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与影响。
招牌,是企业自我介绍的工具之一,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形象。有不少企业(包括商店,服务性部门)的招牌或者广告牌的制作很考究,其体清楚,端庄有力,大小适宜,再配上顺眼和谐的色调,往往令行人留步欣赏,从而起到了很好的自我宣传作用。
早些年湘潭市有关部门曾组织有关人员上街检查和纠正个别单位在招牌、广告牌中的错别,宣传正确使用汉,效果很好。在公众场合,正确使用(书写)汉,应该是建设文明城市的内容之一。
如今,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而中国文却在“退化”——错别的出现。我们是否应该停下前进的脚步,静下心来思考这一严峻的问题呢?
二、课题意义
通过寻找收集街头巷尾广告招牌错别,进行分类,并探究其原因,让大家感受净化祖国语言文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研究方法
观察、寻找、搜集、调查、分析、整理、上网查询、写出书面报告。
四、预期成果
在网上展示,报送湘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湘潭市文改革委员会,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
五、常见类型
本案界定:“错别”是指错和别。“错”是指写时因笔画或构件错误,写成了本无其的。“别”是指写时,因形、音、义的影响,把甲写成了乙,俗称白。
走在都市的街头小巷,我们可以看到各类城市广告、宣传画廊、招牌、店牌、标语牌。如果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在街头路边上各种招牌、广告不规范用普遍存在,有的故意使用错别,有的用谐音乱改成语,用繁体等。在现代的这个社会里,有很多人都是为了一时的方便,而把很多的简写;或者不会写,就把另一个同音的代替原本的,这样就可能使原来的句子意思改变了。总之,错别汉的具体情况是千奇百怪,层出不穷,看了往往让人捧腹大笑。通过1个多月的调查和资料收集,将错别分为如下几类:
(一)不是故意写错的(引号中为错别)
下面是一些商业广告中常见的错别,我把正确的标注在了后面:
1、饭店门口:“抄”饭---应该是“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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