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是一个学校学生管理与学生精神风貌的体现,学生统一着装,对培养团队精神、平等意识、抵制相互攀比、奇装异服的不良习惯、规范行为举止、增强自我约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维护学生安全,都有积极作用,为使校服穿着规范化,日常化,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着装要求:
1、因高一入校与校服到位有一定的时间差,在这期间学生要穿戴得体,符合学生的形象与气质,不得穿着破洞裤以及奇装异服。
2、校服到位的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穿着校服。穿着哪款校服可根据季节等实际情况由年级统一决定。
3、学生以学校名义集体外出参加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必须穿着统一校服。组织者要严格管理,不穿校服者不允许参加活动。
二、爱护要求:
1、学生要爱惜校服,养成良好的穿着、保护、洗涤、存放习惯。
2、不得在校服上吊挂饰物,不得在校服上写字或涂画。
3、校服损毁或丢失,应马上上报政教处要求补办;若要更换尺码,学期初经学生上报班主任后向政教处汇报并联系相关厂家购买。
三、管理监督:
1、班主任具体管理本班学生穿着校服,引导学生穿着校服。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穿着校服的检查、教育工作。
2、政教处对班主任和年级组的工作进行监督,纳入班主任、年级组长管理考核体系。
四、检查考评:
1、学生穿着校服情况列入年级与班级值周检查项目。
2、值日班级和值日教师重点检查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不符合服饰要求,1人次扣减1分”。
本制度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