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定于九月底举行全校秋季运动会。现特发比赛规程,望各班根据规程要求抓紧练习,积极参加比赛。
宁海中学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待定
二、比赛地点:本校田径场
三、参赛单位:全校各班级
四、分组:共分初一、初二、初三年级3个组
五、竞赛项目
初一年级组(男女同)
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垒球,共计九项。
初二、初三年级组(男女同)
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实心球,共计十项。
六、运动员条件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体检由校医务室负责)。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一律使用大会准备的器材。
2、各项比赛均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如遇名次并列,得分平均分配。
3、参加各项比赛的运动员,如七名以上者取六名,不足七名则递减一名录取,计分方法同上。只有一人参加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4、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凡破市纪录者加10分,破区纪录者加7分,破校纪录者加5分。
八、人数规定:
各班级接力限数:男女各一队,每队限报4-8人。
初一年级每人限报二项(不含接力)各项限报二人。
初二年级每人限报二项(不含接力)各项限报二人。
初三年级每人限报二项(不含接力)各项限报二人。
九、奖励办法:
设初一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三年级组三个团体总分,按各班级男女运动员积分的.多少排列名次。每年级各取前八名。
设破市、区纪录奖,凡破市区纪录者均给予奖励。
十、参赛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除取消名次外,并扣团体总分七分,追查责任,并大会点名批评,取消精神文明班级评比资格。
十一、各班级纸质报名表和电子表各一份(纸质表由年级汇总后交体育组骆娟老师处,电子表在server1体卫艺处,复制填好后由年级汇总再传至体卫艺处)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于9月22日下午4:00前按要求上交,逾期不报者,作弃权论处,报名后不得更改。
十二、其它:
1、大会安排运动员入场式,请各班作好准备,入场式运动员的精神面貌计入“精神文明班级”评比成绩。
2、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组修改或补充。
3、一切问题的解释权属体育组。
4、一切问题的决定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