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承租方)姓名(或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房屋出租给乙方:
房屋位于住房,房产证登记面积。
二、乙方承租甲方出租的上述房屋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结束。租金为¥ 元/月。
三、在租赁期内:
1、甲方不得擅自提高租金或中途停止租赁。
2、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内从事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由乙方自负。
3、房屋由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非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确实需要改变结构时,由乙方提前向甲方申请,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应该保证在租赁期间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水电暖费用的交纳,以当地政府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租赁期满后,乙方要续租时,甲方应优先考虑。
五、违约责任: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意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向对方交纳年租金50%作为违约金。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注:以上协议,空格处手写文字与印刷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