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的权力,望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坐落于滨州市渤海七路黄河六路和五路之间医药公司宿舍楼房一套出租给乙方居住,面积 85 平方,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自签订合同日开始计算,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年房屋租金,其中支付押金 元整,(如乙方毁坏甲方物品,甲方有权将此押金按乙方毁坏物品等价赔偿)。
三、甲方供给乙方无偿使用物品:立式空调1个、沙发1套、茶几1个,写字台1张、书橱2个,太阳能1个、电热水器1个、油烟机1个。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达到正常使用,否则照价赔偿或从押金中扣除。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改造、转租,乙方需先征得甲方同意。租赁结束时,装修后的整体结构乙方不得在租赁期结束后进行拆除和索要费用。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要按所承租房屋金额的5%作为赔偿对方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备注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