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经办人)
乙方:(承租经办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原有合同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1 房屋所有权证书:
2 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232.91
3 房屋的使用面积:
4 房屋的经营项目:烟酒
5 房屋的地理位置;太和区凌南西里锦绣天第A区28—30号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止。租期两年,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经营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一条 租金每年人民币85000元(大写:捌万伍仟元整)。
第二条 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应提前支付给甲方1年的租金;应在每年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租金。如到期不付,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一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二条 租赁期间,房屋在租赁期间除取暖费由甲方负责,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一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二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一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已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部分 备注
1、 乙方支付甲方水电费用押金壹仟元整。原有装修结构不能拆卸(墙体、摄相头五个、空调内机两台、外机一台等房屋到期保持原样)。
2、 乙方装修到期后由甲方无偿收回。
甲方经办人签字:
乙方经办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