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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范文 篇5

2024-07-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许昌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朋友们:

  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表达人民吉庆欢乐之情,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时过境迁,现如今,当我们从燃放烟花爆竹中获得欢乐的同时,您是否想过其产生的危害?除火灾、意外伤害等安全隐患外,空气污染日益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据统计,每年春节期间,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中的污染物迅速增加,空气质量迅速下降。烟花爆竹燃放后,会释放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危害物质,没有燃尽的火药及剩余的灰尘也会造成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这些气体和烟尘弥漫于空气中,造成空气浑浊,极易引起雾霾天气。

  元宵佳节将至为确保广大居民度过一个环保、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就节日期间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如下:

  1、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2、不在非法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个人不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不在不利烟尘扩散气象条件下燃放;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嬉戏打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不让未成年人独自燃放。

  3、尽可能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喜庆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放“开门炮”。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不销售伪劣产品,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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