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进行的 广告物料制作 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制作要求(包括材质、画面、规格、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为准进行验收。
2、乙方完工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认可工程质量后,视为验收合格。
结算及付款方式
结算及付款时间: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4、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3、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6、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7、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8、本合同中乙方所负责制作、安装的全部广告物品交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在制作、安装、成品保管过程中若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后,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有效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