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社会进程,努力提高辖区内防范火灾能力
与驻区单位及区属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层层签定--年消防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制,以提高辖区内的驻区、区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新时期消防工作新的认识和改进,并制定《石拐区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考核验收制度》,加快推进石拐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协调政府、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加快石拐区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以提高辖区内防范火灾能力和为区消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 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
以“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公安部73号令》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下发的四个配套性文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的消防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办法》查处辖区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督促对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建筑工程验收力度,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章工程进行查处。以预防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发行业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对辖区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公安部督察组、自治区政府督察组和各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查出的火灾隐患在年底前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做好石拐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年”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加强火灾调查工作,以“四不放过”原则查处火灾事故,提高火灾原因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 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化的消防宣传工作,着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为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年将继续推进消防宣传“四进”工作,以“平安石拐”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消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特别是在冬春防火、灭火常识宣传活动和“119”宣传活动中,将以治理整顿为契机,通过消防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等多种形式,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消防知识,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大力推行社会消防从业人员岗位资质认证制度。 石拐消防科将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快速发展,为打造“平安石拐”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