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不可以请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因为权责并不统一,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劳动者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直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但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方式,劳动监察大队审查确定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交社保,拒不补交的,予以罚款。因此对于交纳社保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方式进行补缴的请求。
一、没有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怎么要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且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拖欠工资当天就可以投诉。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拖欠工资30可以离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立即辞职走人,而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到公司。
二、社会保险有诉讼时效限制吗,保险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
另外,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劳动者退休后,因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可见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不受时效限制。
(二)因社保而发生的争议一般来说作为行政机关处理更恰当些,而行政机关处理可以肯定是不受时效限制。
因而你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并对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处罚,若劳动监察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你可以劳动监察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六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