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法人: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种猪场出租给乙方。为了满足乙方发展生产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签订本租赁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种猪养猪场(基地高台以上部分)出租给乙方,用于种生猪饲养及销售。
2、租赁期限为3年,即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如果希望续租,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3、该租赁物为包括(,附属养殖设施设备包括( );年租金总计元,每年租金乙方提前贰个月支付。
4、租赁期间整个猪场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金技术自主负责,乙方生产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到维护甲方猪场内的一切使用设施,在此期内如有损坏和被盗,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养殖生产所需的水、电供乙方使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殖,但租赁期内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甲方在养猪场报批的项目资金及项目建设,由甲方支配,乙方应积极全面地支持配合。若遇政府征用土地,合同自动作废,固定资产及生猪的一切补偿归甲方所有。
7、租赁期间,乙方在该场地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注意安全,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严禁泔水饲喂。
8、在租用期内,如遇环保、农业等上级管理部门的通知和指示使得乙方不能正常养殖,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所未租用的资金。租赁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乙方有权将投资的可移动的设施自行处理。
9、以上协议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该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商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