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为确保中药饮片质量,发挥中药治病救人的疗效,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验收员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购货合同对购进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三、必须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购进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不得少于3年。内容包括:购进日期、经销企业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单位名称、合格证情况、验收人员质检情况等。
四、验收中药饮片,包装要符合国家药品包装质量要求,并标示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采用的炮制规范、生产许可证品名、净重、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此批号的检验报告书等。实施批准文号的应标示批准文号。
五、中药饮片的质量验收由专职质量验收员验收,如有疑问请上级药师复验。
六、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应符合《中国药典》、《全国中药炮制规范》、《地方炮制规范》的要求。
七、中药饮片的饮片片型、色泽、特性、气味应符合该品种规定。
八、验收应在待验区进行,验收工作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验收合格后,验收员应在随货票上签字,验收中发现货单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当拒收,并做拒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