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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禁渔通告 篇7

2024-07-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 大坝附近水域水上安全工作,确保期间大坝安全和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20xx年7月25日至9月30日期间, 港湾及附近禁航区水域实施禁渔。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xx年7月25日至9月30日。

  二、禁渔范围

  港湾及 大坝上游3公里内水域。

  三、相关要求

  (一)停泊在港湾的所有船舶及其他能够漂移、移动的船类物体,必须在20xx年7月25日前全部撤出至三峡大坝上游3公里以外。

  (二)禁渔期内,从港湾撤出的船舶及其他能够漂移、移动的船类物体严禁返回禁航禁渔水域。

  (三)禁渔期内,港湾及三峡大坝上游3公里水域内禁止一切水上娱乐、渔业活动。

  四、相关处罚

  凡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进入禁航禁渔水域的船舶,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船舶一律扣押,人员一律处以5日拘留、1000元罚款。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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