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业院校:
为更好地提高职业院校模具专业教师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促进模具专业教师双证书的取证工作,北京市职业院校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联合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举办“模具工技师鉴定培训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教师掌握模具生产制造、工艺实施、装配质量检验等综合性知识。培训结业并经综合考评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4)。
二、培训对象
职业院校从事模具专业教学的骨干教师,具备讲师及以上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申报条件参见附件2)。
三、培训、鉴定费用
培训费、鉴定费由北京市职业院校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经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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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时间、内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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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报名
1.请各职业院校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以学校为单位报名,每所院校限报2人(不具备技师申报条件的不得参加技师资格考试、答辩)。
2.报名参培的教师请填写回执(附件1),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批准、加盖院校公章后,于10月22日以前传真(84551509)或发送交回。
3.报名参培的教师请填写“机械行业技师考评呈报表”(详见附件2),准备2寸免冠彩照3张(请将姓名用圆珠笔写在每张照片背面),20__年11月28日前交。
4.联系人及电话
郭瑨 (84551509、) 冯志新(84544817、) 李玉鹰(64608235、)
北京市职业院校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
二〇xx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北京市职业院校加工制造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集中培训回执 附件2:《机械行业技师申报材料》
附件3: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方位图 附件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