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财政监督知识培训,强化财政监督法规意识
20xx年,我县财政监督工作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强化会计人员的培训、任免列入县委、县政府常务会议题。按照县领导的批示,我局于20xx年3月,5月、9月、11月,先后两次对68个预算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进行了财政、财务会计知识和财政监督知识培训,请分管财政的县领导到会讲话指导,请县纪委领导到会讲财经纪律,请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领导到会讲财政监督知识,同时组织两次预算单位财务联查会审业务培训。此外,7月份开展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和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回头看清理及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均召开了全县性的动员大会,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和检查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培训,重点检查前,还要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检查培训,对强化单位财政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检查水平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我局财政监督工作,得到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自20xx年1月起,局党组研究决定由财政监督股负责对全县68个预算单位的会计报表实行按月催收和审查制度,并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培训,现场指导和检查进行规范,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将会计人员的任免、考核纳入财政监管,并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和财务联查会审活动,要求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三、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监管制度
我县由于财政监督机构人员较少,实行财政监督机构和各股室监督相结合的财政大监督的模式进行各项财政监督和检查工作。各股均制定了严格的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拨付程序制度,并实行重点资金调度、拨付集体审批、印鉴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资金拨付全过程的内部牵制制度、县级报账制的项目,实行由相关部门联签并报分管县领导审批的制度。在已有的《罗江县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罗江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罗江县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17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3月份,又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县委办、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县级各部门单位贯彻执行,重点强调加强非税收入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加强审计监管。此外,财政监督股还要定期对各股室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的制度,对外检查,由相关股室牵头,有关股室配合进行,确保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