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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档案的函 篇12

2024-07-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人才交流中心: 吉林医药学院 07 级药学专业毕业生 同学,现已在我公司工作,并在近期转为正式员工,请把该同学档案调转到我公司.

  特此证明 单

  位地址:吉林省 市文化东路 17-20 号

  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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