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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调查报告 篇3

2024-07-1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医患关系本应成为最和谐的人际关系,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关系变得日趋紧张,且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被所医治的患者打骂、伤害,伤医、杀医事件不断上演;媒体舆论充满了公众对医者的幸灾乐祸、挖苦讽刺,甚至伤医、杀医被视为患者维权理所应当的手段之一;医护人员则满腹委屈与愤怒,有的消极怠工,有的全副武装,有的采取防卫医疗。试想,如若医护人员与患者相互敌对、相互失信、相互伤害,那么医疗技术将停滞不前,医疗水平必然变得保守、退却,最后的胜者将是病魔,届时民众的生命将得不到有效保障。新环境下,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1 当前医患关系现状

  医患关系是一种最基本且特定的人际关系。究其内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医患关系应定义为以医生为中心的群体 ( 医方 ) 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 ( 患方 ),在医疗活动中所建立的特殊人际关系.换句话说,医患关系是个群体关系,它不仅仅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它还会对社会和谐安定造成影响。

  目前我国正处于医疗体制改革时期,医患关系本应和谐稳定。然而近几年来,医疗纠纷事件逐年上升,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矛盾升级,进而演化成医疗暴力,患者就医时心存疑虑,医生行医如履薄冰,医患双方的诚信严重缺失。据央视新闻 20__ 年调查显示:59.8% 的医务人员受过语言暴力,13.1% 受过身体伤害,仅有 0.05% 的医患冲突是因医疗事故和差错,绝大多数因患者对医疗效果不满意、不信任医生的治疗方案及觉得医护人员态度不好。医院的耳鼻喉科和急诊室最易发生暴力伤医案件。

  医患纠纷的频繁上演,不论是给医方还是患方,甚至给社会秩序,都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1) 扰乱医院正常的就诊秩序,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受到影响;

  (2) 医患纠纷发生后,占用大量的社会资源以及人力、物力、精力进行调解处理,但取得的效果却不甚理想;

  (3) 医患双方之间的诚信度越来越低,医患矛盾更为尖锐,医患关系更为紧张;

  (4) 医院救死扶伤、医务人员医者仁心的声誉和形象受到极大的损害;

  (5) 阻碍临床医疗技术的正常开展以及医疗水平的逐步提高;

  (6) 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2].

  2 当前医患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2.1 医院方面

  (1) 医院管理水平较低,管理观念落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医院仍然保持原有的管理模式,在某些方面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较低,办事效率较低,管理存在漏洞,如就诊程序繁琐、医疗环境复杂、收费标准不透明等,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管理观念还需进一步改进。

  (2) 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当前一些医务人员对前来就诊的患者缺乏耐心、细心、关心和爱心,依旧保持看病不看人的传统观念,未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使得患者的人格未得到尊重,患者的精神未得到抚慰。

  (3) 医院对医务人员的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医院对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只注重业务技术培养,缺少必要的人文素质培养和行为建设监督,使得一些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冷淡生硬,或者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不正之风,甚至少数个别医务人员出现了贪腐现象。

  (4) 医患沟通不到位。良好的医患沟通是医患关系和谐的桥梁,但是目前医院的医疗活动过于强调依靠医疗仪器设备,忽视了医生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患者在医院就诊,希望能够与医务人员多交流沟通,以此获得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信息,然而医务人员往往态度冷淡或寥寥几语,或者沟通内容往往过于专业化,使得患者一头雾水或听不懂,导致医患沟通不通畅,远远未达到沟通目的[3].

  (5) 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较低。医学是一门需要不断进步的科学,医疗技术日新月异,加之医疗对象千差万别,要求医院的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业务技术水平;但现实中,一些医院尤其基层医院往往对技术水平缺乏追求,医务人员临床经验不足,经常出现漏诊、误诊,或者责任心不强,忽视了患者病情的复杂性,延误最佳就诊时机,造成误治的严重后果,也引发医疗投诉甚至医疗纠纷。

  2.2 患者方面

  (1) 患者对医疗效果期望值过高与医学水平本身局限性之间存在矛盾[4].由于医学知识未全面普及,患者的医学知识相对缺乏,加上综合素质和理解能力的参差不齐,不能正确认识医学的特殊性和局限性,也不能充分理解医疗工作的高风险,从而在就诊时对医务人员寄予过高的期望,一旦医疗效果达不到患者期望的结果或与患者期望的结果有偏差,就可能引发医疗投诉甚至医疗纠纷。

  (2) 患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申诉渠道不通畅。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健全与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如果对医疗服务或医疗效果不满意,会借助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但是这些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患者在全部就医人群中只占少数。实践中由于患者法律意识淡薄,发生医患矛盾时申诉渠道的不通畅,维权成本较高,加之社会上职业医闹的影响,患者维权往往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如在医院拉横幅、打砸医院、殴打伤害医务人员等。

  (3) 医患之间的低信任度。随着人们对自身健康的重视,以及自主参与意识的增强,患者不安于被动的求医角色,在涉及自身健康的每一个细节上都想知道的更加清楚透彻,但实践中医疗服务往往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如诊疗过程中对检查、用药不透明,医院的价格公示栏形同虚设,侵犯了患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个别医务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诊疗过程中收受红包、过度检查、开大处方等,极大损害了医务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美好形象,使得一些患者在就诊时先入为主的对医务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不信任或存有怀疑,加剧了医患之间信任度的大幅滑坡。

  2.3 其他方面

  (1) 医疗体制改革不到位。目前,新一轮的医改正在逐步推行、不断探索中,尚未形成成熟的体系,而医患关系也是对医疗体制改革的一种挑战,需要完善的制度来规范和维护。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等问题仍然在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中存在,高投入的医疗费用与患者低水平的收入矛盾突出,当患者期望值较高,而医疗结果与期望值差距甚远便会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产生医患矛盾。

  (2) 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不同地区间的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目前医疗体制下,医疗优势资源往往集中于大城市大医院,而基层医院尤其贫困山区或者农村的医疗资源获得较少。在医疗资源相对充足的大医院,物资、人员、技术以及设备都可以应付各种紧急事件,相比之下,基层医院则难以应对,这也会在某种层面上引起医患矛盾。

  (3) 媒体舆论的错误导向。随着传播媒介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事件的公开透明度越来越高,社会公众可以借助各种网络媒介发表自己对社会热点事件的看法。然而,由于部分媒体记者在报道事件时失实,未调查清楚便加以报道评论,片面的将医疗纠纷的责任归咎于医方,公开对医院及医务人员进行谴责,导致社会公众在不明事实的情况下发表错误或者带有偏见的言论,在某种程度上误导了社会公众,也极大地损害了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形象,使得社会公众对医方产生不信任或敌对心理,更加加深了医患矛盾。

  (4) 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规范医疗卫生行业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患者的利益,但从总体来看,整个医疗卫生行业仍然缺乏完备健全的法律法规来防范医疗纠纷,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缺乏必要的政策规定来缓解纠纷、解决问题,使得部分患者撇开法律途径维权,反而采取非正常甚至偏激手段进行维权,更加激化了医患矛盾。

  3 解决医患关系问题的对策

  3.1 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大政府经费投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

  进一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体制,明确政府维护人民生命健康的职责,运用政府宏观调控作用,体现社会的公益性,同时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推动医院积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大政府对医药卫生行业的经费投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放宽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增加可报销的诊疗项目,降低个人支付比例,使人民群众看得起病;制定完善、合理的医疗价格体系,提高就诊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降低化验、检查等费用,合理收治患者,降低医疗费用;结合地区差异,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切实落实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缓解患者看病就诊难的现状,消除人民群众看病贵的思想,从宏观角度上减少医患矛盾。

  3.2 加强医院管理,转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医务人员行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建立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优化医院就诊环境,简化就诊程序,明确收费标准,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借鉴国外医院先进管理经验,吸取先进的医院管理观念,改变原有的医院管理模式,注重培养教育医务人员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严格完善的医疗服务标准,通过定期学习、培训、考核,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注重提高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技巧,改进医患沟通方式,耐心倾听患者诉说,运用亲切、通俗的语言与患者进行沟通交流,取得患方对医务人员的信任,与患方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3.3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推动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

  网络媒体是医疗卫生行业与社会大众进行沟通的桥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联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能够有力推动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5].由于医患关系已经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关注问题,媒体往往会参与到发生的医疗事件之中,它们的报道对医患关系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医疗机构应当重视与网络媒体的关系,及时向网络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真实的信息,让网络媒体在第一事件了解事实真相,第一时间据实报道,让社会大众了解事实真相,发挥正面的舆论引导作用。此外,医疗机构还应主动联系网络媒体,定期宣传医患关系和谐健康、团结向上的形象,报道宣传医院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等,传递正能量,让社会大众重塑对医务人员的正面形象,重新树立对医院、医务人员的良好信任,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3.4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积极探索完善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

  医学是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于一身的一门科学,有太多的未知领域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这也就决定了医疗服务的高风险性。医疗服务的效果是否让患者满意,服务态度是否让患者觉得满意,都是当前医患关系的焦点。然而目前调整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不论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是《侵权责任法》,均没有系统、全面地对医患关系之间可能存在的问题作出规定,加之诉讼时间长、成本高、举证难,在出现医患纠纷时患方往往避开法律途径寻求救助。因此,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相关法律,在立法上平衡医患双方的权益,引导医患双方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6].同时,还应积极探索完善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如设立第三方调解机构,通过该机构的介入,将医疗纠纷引出医院,由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处理,既能降低医患双方的维权费用,也能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取得医患之间的信任,将医疗纠纷处理向健康方向引导。

  3.5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进社会公众对医疗知识的了解,全面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进步,社会大众获得医疗信息有了捷径,但由于医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科学,面对网络的海量信息,患者很难甄别良莠,因此仍需要医学专业人员的帮助。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应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普及防病治病知识,让社会大众了解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体,提高社会大众对医疗技术存在特殊性、局限性及高风险性的认识,缩小医患之间的医疗知识差距。只有让患者认识到医疗服务的特殊性、局限性和高风险性,了解医务人员为保护患者生命健康付出的艰辛,才会真正理解医务人员,进而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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