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利用公司的图书资料,加强图书资料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图书资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图书资料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该项工作。
2、公司图书及报刊杂志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购买、管理;公司各部门所购图书、订阅刊物应在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编号、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3、管理员负责建立《图书资料登记簿》(含电子版),及时补充更新,并且每年定期(7月、12月下旬)清点公司所有的图书资料。
二、图书资料的采购:
1、各类新购图书必须在综合管理部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出库手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办理并保管,各部门需用时直接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借阅手续。异地项目由综合管理部业务归口部门管理;
2、管理员应对图书进行统一登记,将书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资料登记簿'内,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3、各部门、个人如因工作需要购买图书资料的,应事先查询'公司图书资料登记簿',避免重复购买。确有必要的,必须先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批准。事先未经批准购买的图书资料一律不予报销。
4、图书购回后,购书人应到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图书入库手续,办理图书报销手续时,必须提供图书发票单、入库单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借书人仅限于本公司员工。
三、图书资料的使用:
1、借阅对象: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欲借书可先查阅《公司图书资料登记簿》,再填写借阅单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时,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字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3、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放回书内。借书时间限于办公时间内上午11点30分至12点,下午5点至5点30分。
4、杂志借阅3天之内(包括3天)归还;图书借阅7天之内(包括7天)归还。到期应立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二次为限。
5、杂志每次限借一册;图书每次限借两册。
6、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原则上不外借,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阅览者限于当日归还。
7、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司业务急需时,应马上归还,借书人不得拒绝。
8、员工应爱惜图书资料,不得在所借图书上圈点、折角。如有破损或遗失,一律按原图书版本购价的两倍赔偿。
9、员工借书期限届满或遇清点期,经通知仍不还书者,停止其借书权三个月,并按一天10元进行处罚。
10、人员调出或离职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按规定扣薪。
3、借阅时间:杂志借阅3天之内(包括3天)归还;图书借阅7天之内(包括7天)归还。
本规定所指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期刊杂志、公司购买设备、软件、系统的说明书、培训资料、操作手册,管理文本等。
四、支持性表格:
《图书资料登记薄》wh—zh—t—001
《图书资料借用登记表》wh—zh—t—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