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包括:
1、文字作品、口述作品、摄影作品;
2、艺术、建筑作品、计算机软件;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
5、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