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人账户是一种储蓄积累性质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中,通过强制性或自愿性缴费,资金在为每个人建立的账户中积累,并清晰记录,待规定的事件发生时参保人员方可支取。个人账户也称个人基金账户,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实行的统账结合模式的重要内容。该账户由各级社会保险机构按国家颁布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法律依据:《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完成与信息平台、金融行业平台的系统对接,经验收合格后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本机构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商业银行为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应当通过信息平台完成个人养老金账户核验。商业银行也可以核对参加人提供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者个人权益记录单等相关材料,报经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后,为参加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