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后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