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开展统计法学习活动
街道将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工作,以集体学法和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法活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统计法制法规及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学法工作,重点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浙江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等形式,深入开展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活动,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
二、加强基层统计人员普法教育工作
街道将以第三次经济普查、统计继续教育、统计检查指导、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和各类经济工作会议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向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
根据街道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2xx年以来全街道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街道将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纪念日为节点,结合统计基础提升年活动,坚持常规宣传和开创特色宣传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拓展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积极营造浓厚的依法统计氛围。
五、扎实推进统计基础提升年活动
按照典型示范、正面引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把宣传发动的范围覆盖到辖区所有待创建单位,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创建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落实创建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街道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工作,着力解决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全、数据质量不够准确等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