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室是学校范围内进行防并治并保障师生员工健康,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校内清洁卫生工作的部门。
一、针对本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全校环境卫生状况,并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二、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资料,做好学生体质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学生,加强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咨询。
四、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
五、积极做好近视眼、砂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
六、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七、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活动,做好青春期教育和青春期卫生指导,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功能。
培养学生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八、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的各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及营养配餐等,实施卫生监督。
九、查找学生因病缺课的原因及时解决。
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医务室卫生工作。
青岛为明学校医务室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根据《学校卫生条例》开展工作,为全体学生服务,每学期初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期末作出工作总结。
二、热情为全体教师、职工和每个学生服务;定期组织学生体格检查,对学生发育和健康状况做出比较评价分析,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三、有目的有计划的向学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卫生员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蔓延,负责学生预防接种和组织工作。
五、做好教学、体育、劳动、设备、环境、饮食、饮水及个人等各项卫生监督监测。
六、非医务室人员进入医务室后保持安静,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及器械或药品;保持室内整洁、整齐,任何人不得在室内吸烟。
七、做好学生常见疾病和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和转诊工作。
八、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定期购置常用药品和必备器械,以便实施简便治疗;定期检查药品,注意失效期,医用器械消毒求及时,防
止交叉感染。
九、借用医务室物品,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十、做好学校卫生档案内容的分类、统计、分析、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