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上走应急车道扣几分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高速公路、违法占用行驶或停车的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行驶或者停车。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内临时停放;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二、应急车道停车须知事项有哪些
如果确实遇到故障等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将车停在紧急停靠带内,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告标志,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其他人员一定要撤到安全区域内,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特别注意:
一是遇有前方交通堵塞等情形时,禁止在紧急停车带内停靠、排队;
二是在高速公路越江桥梁上禁止检修车辆。驾驶人车辆发生故障需停车排除时,未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车辆发生故障或者事故后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并设置警告标志的,可以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
在高速公路上面,最右边的那一条其实就是应急车道了,既然是特殊的车道,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不允许在上面行驶或者停车的。通常情况下出现了比较紧急的情况,如车辆发生了故障或者已经发生了车祸,需要在应急车道等待救援的,那么才可以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或者停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