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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先起诉的一方有哪些不利因素

2024-07-1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离婚时,如果你能确凿掌握对方出轨或其他证据,法院会偏向你一方。离婚协议应写明双方自愿离婚意愿,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可以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一方负担,多少和期限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根据情况判决,保护夫妻在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

法律分析

没有不利,如果你确切掌握对方出轨或者别的证据,以此为离婚理由,法院会偏向你的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分割问题需要协商一致或由法院判决。无论是离婚理由、子女抚养费还是财产处理,法律都提供了相应的保护和解决途径。在离婚过程中,合法权益会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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