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对政府性债务进行的审计调查,由于审计工作方案制度不完善、审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债务资金管理使用涉及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宏观决策,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资金,地方财力本身就不足,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大部分依靠融资金解决,审计反映问题会影响到地方政府今后融资。基于地方审计机关工作环境和审计方式方法等方面因素,地方审计机关很难全面系统摸清政府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效果较差,制约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对政府性债务应采取“上审下”和“交叉审”的方式,如对全省“普九”债务的审计调查,效果就非常好。不但摸清了债务规模,反映存在的问题,提高地方审计机关权威,更重要的是促进转变审计思路,提高审计新技术、新方法运用水平。建议参照以上审计方式方法,科学制订统一审计工作方案,加大审计过程中跟踪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考核奖惩,确保审计质量。
一、征地拆迁审计有哪些问题?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及拆迁户签名、房屋土地证号及面积等重要信息填列不完整。
3、自由裁量不严谨。项目中拆迁专班为加快工作进度,对一些征收个案进行自由裁量,但不能提供决策依据。
4、挪用拆借资金,未经审批擅动结余。经审计,有2个项目存在出借拆迁资金390万元。有2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动用拆迁结余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
5、发放拆迁补助审批不严。审计发现,有的干部一个月在多个项目中领取拆迁补助,有的地方向关联不大的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和燃油补助。
二、完善内部审计发展的对策
1、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
内部审计是企业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转换企业经营体制、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要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检验、监督、鉴证、咨询职能,首先取决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主体必须具备必要的权力,才能保证其职能的实现。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就不可能进行经常、及时、有效的经济监督。根据我国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状况、经验教训和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要求,尤其要强调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关键是要独立于被审计部门,其内部审计性也要能得到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承认和支持。
2、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内部审计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审计法》和《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健全内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要不断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结构,着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要重视和加强业务培训,一方面要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计算机知识等。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内部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职业操守,以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并注重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内部审计人员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权力机构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保持内部审计人员相对稳定,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加强内部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具体的业务规范和操作指南,以增强内部审计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此外,企业应当在《审计法》和内部审计准则等内部审计规范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制度》,进一步增强内部审计规范的可操作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科学、严谨、具体的内部审计执行标准和准则,是内部审计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建立我国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对于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法律和制度上对其资格条件及执业行为做出要求,并实行内部审计师注册考试和授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