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及假释期满发现漏罪的处理方式。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有未宣判的其他罪或严重违反假释管理规定,将构成撤销假释的条件。假释期满后发现漏罪,则只能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定罪处罚,无法撤销假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有新罪或漏罪,将撤销假释并实行数罪并罚。而有违反假释管理规定的行为但尚未构成新罪的,应按法定程序撤销假释并执行未完毕的刑罚。
法律分析
一、假释的法定撤销条件有什么?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公安机关负责对其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监督和考察工作,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以下任意一项回答为肯定的,则构成撤销假释的条件;如果回答都是否定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基层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
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3、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假释期满发现漏罪怎么办?
获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重新犯罪或者被查出有漏罪未宣判,应将新罪或漏罪处以刑罚,实行数罪并罚。但要是在假释期满后发现漏罪的,则不能撤销假释,而只能就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定罪处罚。相关
《刑法》
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的表现将决定假释是否被撤销。如果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有未宣判的其他罪或严重违反假释管理规定,假释将被撤销。然而,如果假释期满后发现漏罪,则不能撤销假释,只能对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定罪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假释考验期满且没有违规行为,原判刑罚将被认为已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有其他未宣判罪,将实行数罪并罚。对于违反假释管理规定但未构成新犯罪的情况,将按法定程序撤销假释,并继续执行未完毕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二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