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满足公司长期经营发展的需要,有效培养在职员工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确立公司教育培训体系并谋求实施,使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及相互协调,让员工得以适才适所,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达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特制订此份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制衣贸易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所有人员。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新进员工入职培训事宜,以及在职培训的统筹工作。
3.1.2负责培训教材的编订与修订统筹工作,培训仪器和教具的购置及保管。
3.1.3负责内部培训师的选聘、培训、登录和评鉴。
3.1.4监督、检查各部门培训实施的进度。
3.1.5负责进行上岗资格考核。
3.1.6协助其它部门开展技术、品质、安全生产意识及其它方面知识的培训与宣导。
3.1.7对已实施培训的课程进行效果评估。
3.1.8负责针对员工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汇总后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3.1.9汇总、归档、保存公司内所有培训后的培训所有记录及结果。
3.2各部门:
3.2.1负责实施本部门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包括上岗培训和在职培训。
3.2.2负责受训人员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受训与考核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2.3每年底12月份提交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至人力资源部。
3.2.4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管理工作。
4内容:
4.1培训记录:任何出席培训课程之记录、证书、考核状况,记录,或其它相关之文件。
4.2入职培训: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主要是公司简介、规章制度、工作技能等。
4.3在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或各部门组织主持的有关企业经营理念、人事规章制度、5S项目、企业管理知识、岗位技能、职位晋升、调岗等方面的培训
4.4员工参加调岗、晋升培训,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按照协议服务一定年限,并交纳培训保证金。保证金在其协议期满时,在工资中退还。如果员工没有通过调岗、晋升培训考核,培训保证金在培训考核后的次月中退还。如果员工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和培训协议,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5内部培训:由公司组织举办之培训,课程可由内部讲师或外部机构顾问担当讲师。
4.6外部培训:由国内或国外的外部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之培训。员工参加委外培训,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按照协议服务一定年限。如果员工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和培训协议,必须向用人单位支付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培训课费、书本费、差旅费)。
4.7培训及考核形式:培训可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例如:授课、研讨会、工作技能、现场指导、活动式培训等,考核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种形式,如笔试、口试、实际操作、心得报告等。
4.8讲师管理
由各部门c-1级(含)以上人员担任企业内部讲师,各讲师必须积极履行讲师的职责,认真做好课前的相关资料准备。
4.9出勤、考核及课堂纪律管理
4.10.1自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受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4.10.2培训期间受训员工均应维护本公司员工形象标准,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尊重讲师劳动成果,严于律己,按培训流程完成各项培训课程并接受考核。
4.10.3参加培训时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受训员工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
4.10.4员工如因特别公务或其它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副经理审批后,于开课前8小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均不接受课后请假之情况。
4.10.5受训员工于同一课程内因事临时离开,即应向当场讲师办理请假手续,并补修该课程。若缺勤课时累计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4.10.6未向人力资源部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训者,其培训缺勤课时以旷工论处。缺勤课时=旷工天数
4.10.7受训员工上课时须将通讯器材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培训现场严禁吸烟、喧哗。
4.10.8专业培训若涉及实际操作,受训员工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违者后果自负,且视情节予以处罚。
4.10.9受训员工须接受考核,本次考核成绩无效,且视情节予以处罚。
4.11其他规定
4.11.1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充实自我并学以致用。将培训知识运用到工作中,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品质、减少损耗率、改善5S状况或创造新工艺、新产品者,由所在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均给予嘉奖一次。
6.4.11.2受训人员无故旷课、迟到、早退、未完成考核、扰乱培训现场纪律、考核作弊者均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一次,取消受训资格,且取消年终奖资格。
4.11.3每半年度评选优秀讲师和优秀学员,由各部门提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小功一次,颁发荣誉证书。
4.11.4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订年度培训费用预算,经HR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归档备案。期间如若有临时变动费用,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