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鑫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激励方案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薪酬体系2
第三章 薪酬总额管理3
第四章 高层管理人员薪酬7
第五章 总部其他人员薪酬10
第六章 生产系统员工薪酬12
第七章 薪酬特区15
第八章 员工福利16
第九章 其他激励18
第十章 薪酬调整22
第十一章 其他规定24
第十二章 附则26
本方案适用于九鑫日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鑫日化”)的全体员工。
为提高九鑫日化的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保留、激励和吸引实现九鑫日化发展目标所需要的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薪酬是激励方法的主要手段,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同时结合运用多种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具体数额主要参考外部人才市场价格确定,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以确保公司薪酬的竞争性和吸引力。
为鼓励员工专精所长,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分别适用不同类型的薪酬体系:
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奖金总额以及其他薪酬支出总额的合计。
公司薪酬总额由五部分组成:总部薪酬总额、各省办薪酬总额、生产厂薪酬总额、总裁奖励基金和工资储备金。
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评估历史薪酬总额情况、下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薪酬总额计划并初步审核汇总后,报总裁审核。薪酬预算经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总部薪酬总额由人力资源部预算和核定,并负责日常管理;省办薪酬总额由销售部预算和核定,并负责日常管理监控和指导,每月执行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生产厂薪酬总额由生产厂厂长预算,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在薪酬执行过程中接受人力资源部的指导和监督。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公司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包括总裁及总裁以下总部人员的薪酬总额,具体人员范围包括市场一部、市场二部、广告公关部、南/北销售部(不含省办)、重点客户部、计划物流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生产管理部以及相应机构派出的省办会计、省办出纳和各中转库库管员和记账员。
薪酬总额依据人员编制、上一年度公司的薪酬水平、经营效益等因素计算。
目标薪酬总额=∑(本年度各层级人员编制×上一年度公司各层级人员的平均薪酬)×(1+预计增长率)
其中,各层级人员编制包括年薪制人员编制、基层管理人员的编制、一般人员的编制;
预计增长率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实现情况确定。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应根据上年薪酬水平和本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系中各职级、职档的岗位工资基数进行调整,报总裁办公会审批;并通过对本年度各职级、职档人数的预计,做出年度各项薪酬预算,汇总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整体薪酬总额和总部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在每月初,将上月公司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总裁,按季度提交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
省办薪酬总额包括省办事处除导购以外所有员工的薪酬总额,具体人员范围包括省办经理、督导、综合文员、城市经理、业务代表,不包括省办会计、省办出纳和导购员、各中转库库管员和库房记账员。
薪酬总额依据本年度销售计划、上年薪酬总额占回款的百分比、上年薪酬水平、人均单产以及所在区域的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计算。
目标薪酬总额=目标销售额×薪酬比率R
其中,
薪酬比率调整系数r=销售任务增长率÷人均单产增长率
薪酬比率调整系数r由销售部根据各省办销售任务增长率和人均单产增长率进行测算调整,取值范围在[0.5, 2]之间。
每年1月份,销售部组织各省办薪酬总额的测算和制定,并报营销副总裁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汇总总部、省办和生产厂薪酬总额后,提交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下达相应单位执行。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销售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各省办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审核,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生产厂薪酬总额是指生产厂厂长(含生产厂厂长)以下人员的薪酬总额,包括正式职员、季节工、临时工等的工资总额。
薪酬总额依据本年度生产量、上年人工标准定额和上年薪酬水平等三项因素计算。
目标薪酬总额=目标生产量×人工标准定额R
其中,
人工定额调整系数r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厂上年薪酬水平以及所在区域的行业薪酬水平进行测算调整,取值范围在[0.5, 2]之间。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组织生产厂薪酬总额的测算和制定,并报公司总裁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人力资源部汇总总部、省办和生产厂薪酬总额后,提交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批通过后,下达相应单位执行。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生产厂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审核,并上报人力资源部,接受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发放上的指导和监管。
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各部门总监。
收入构成=年薪+超额激励奖+股权激励
高层管理人员适用年薪制,收入以年度为周期计算,在完成年初预定的销售目标并超额实现利润目标后,根据超额利润的多少发放超额激励奖。
股权激励详见《公司原始股配售方案》。
年薪总额=基本年薪+效益年薪
基本年薪反映对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劳动价值的回报,不与考核挂钩,按年薪总额的40%逐月固定发放,即:
基本年薪=年薪×40%
月度收入=基本年薪÷12
效益年薪即年薪总额扣除基本年薪部分,在年底根据个人年度考评结果计算,于下年初发放。
只有在公司的销售收入及利润目标都完成80%及以上时,公司高层才可享受到效益年薪。
效益年薪=年薪总额×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基本年薪
当效益年薪<0时, 不抵扣已发放的基本年薪。
个人年度考核系数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人员,不发效益年薪。
年度考核系数对照表
年度平均考核得分 | 100-91分 | 90-81分 | 80-71分 | 70-61分 |
年度考核系数 | 1 | 0.9 | 0.8 | 0.7 |
当公司完成年初预定的销售任务,且利润目标也超额完成时,可将超额利润的50%作为高层管理人员的超额激励奖。
个人超额激励奖=超额激励奖金总额×分配系数
分配系数=个人年薪÷所有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总和
年功工资是为感谢、奖励员工在九鑫日化工作贡献而设计的报酬,根据员工在九鑫日化工作的工龄时间计算,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年功工资=(工龄×100元)×工龄
工龄以进入九鑫的年份数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实行年薪制的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各管理者之间不得互相打听其他人的收入。各部门总监的年薪标准由公司总裁、副总裁直接存档保管。年底进行效益年薪核算时,由人力资源部将相关考核结果递交公司总裁、副总裁,公司总裁、副总裁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确定各部门总监实际效益年薪。公司总裁、副总裁的年薪由集团总裁管理。
职务福利是专门针对公司中高层管理者的福利,以激励和回报他们对公司发展所作贡献。适用范围为公司部门总监及以上人员。
为公司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部门总监及以上人员,可享受公司为其个人购买住房提供的一部分现金补贴及贷款偿还补贴,补贴额度以职务等级为依据,员工购买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超过现金补贴及贷款偿还补贴部分的,由员工自行解决。
现金补贴在员工购买住房时一次性拔付,贷款补贴是指员工购买住房时如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时,公司每年根据公司效益实现情况、员工的职务和业绩对员工贷款购房的部分进行补贴。
现金补贴=服务年限×年薪标准×补贴比例
贷款偿还补贴=年薪标准×补贴比例×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当公司当年利润目标100%实现时,员工才能享受贷款偿还补贴。
补贴比例标准为:总裁、副总裁3.5%,部门总监2.5%。
员工在享受公司提供的住房补贴后,必须与公司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员工如不履行合同内相关规定,公司有权收回由以上补贴及贷款购买的住房。
总部各部门中除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不包括工勤人员。
收入构成=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奖金+年功工资
标准工资是以基本工资为基础,同时考虑员工学历、过去绩效表现、工作经验、技能等因素后形成的薪酬元素。
基本工资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设置的薪酬元素,基本工资的确定以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原则,若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基本工资作相应调整。
岗位工资是体现员工所在岗位价值的薪酬元素,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
标准工资、岗位工资标准参见《九鑫日化总部员工工资级别表》。
绩效奖金是体现员工通过工作绩效获得回报的薪酬元素,以员工的岗位为基础,根据员工每季度的工作绩效确定。绩效奖金每季度结算一次,在下季度的三个月内每月发放。
绩效奖金=奖金标准×季度考核系数
奖金标准详见《九鑫日化总部员工工资级别表》。
季度考核系数根据员工的季度考核结果确定,见下表:
季度考核系数对照表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考核系数 | 1.4 | 1.2 | 1 | -1.2 | -1.4 |
员工考核结果的其他激励见《九鑫日化总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年功工资是为感谢、奖励员工在九鑫日化工作贡献而设计的报酬,根据员工在九鑫日化工作的工龄时间计算,每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年功工资=(工龄×100元)×工龄
工龄以进入九鑫的年份数计算,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生产系统员工包括生产管理部及生产厂全部员工。
生产系统作为公司独立性相对较强的部门,其薪酬体系也相对独立于公司其它部门。除生产管理部总监的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总裁审核外,生产管理部及生产厂其他员工的薪酬由生产管理部总监在生产系统的工资总额中自行分配,分配方案报公司总裁审批,同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生产系统的薪酬总额每年由人力资源部按生产厂目标利润、员工人数及岗位审核确定。
收入构成=基本工资+年终分红+股权激励+年功工资
基本工资每月固定发放,发放标准为6000元。
年终分红=生产厂实现利润×25%×个人年度考核系数-基本工资×12
其中,生产厂实现利润按以下公式计算:
生产厂实现利润=加工费收入+原料节约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