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部考勤规章制度
1、招商人员工作时间为早上8:30-下午18:00分。
2、招商人员每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互相代打或以任何借口不打卡,如有漏打每次扣罚10元,一个月内累计3次漏打,则给予书面警告,一个月内累计2次书面警告,则作解雇处理。
3、招商部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需要外出应向招商经理请示并获得批准才能外出,如违规外出予以旷工处理。
4、招商人员实行六天工作制,采用逢周
六、周日轮休制,休假要由招商经理统一安排,连续休假时间一般不可以超过三天。
5、如遇突发事件需请假,须于当日上班前告知经理且获得批准,并在上班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若没有及时知会经理作旷工处理及予以口头警告。
6、招商人员必须及时填写《客户来访资料登记表》、《已租客户资料表》(租控)、《周工作总结表》、《月工作计划表》及《客户资料保护名单》等,每天交经理存档。
7、凡开业和举行重大活动期间休假,请假须征得招商经理同意,否则按旷工论处。
8、凡相关培训会议均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上级请示,若不同意则不得缺席。
9、安排市场调查当天,必须先回公司,知会上级,再由公司出发。
10、工作时间内,需要外出时须向上级申请,不得私自决定。
擅离岗位没有上报公司者作旷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