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切实保证供配电工作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供配电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修理。
职责: 1.0 安全环保部:负责供配电安全的监督管理。
2.0 设备部:负责供配电系统的安全操作和维护管理。
3.0 人力资源部:负责供配电系统合格人员的招聘。
工程流程图:(无) 内容: 1.0 总则
1.1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1.1.1 高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1.1.2 低压: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1.2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2.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2.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本岗位的电气结构原理和实际操作,并经考试合格;
1.2.3 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2.4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2.0 高压设备工作 2.1 值班工作
2.1.1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单独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修理工作。
2.1.3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安全距离。
2.2 巡检
2.2.1 巡回检查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制度。
对发现重大缺 陷或防止事故的发生者,应给予奖励;
因巡查不周所致事故者 追究责任。
3.0 倒闸操作 3.1 倒闸操作 倒闸操作必须在遵守“供配电室倒闸操作规范”的前提下进行。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有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和检修四种不同的运行状态,要将电气设备由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倒闸操作。
所谓倒闸操作就是拉开或合上某些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其中包括拉开或合上相应的直流操作回路,改变继电器保护装置或自动定位,拆除或安装临时接地线,以及检查设备的绝缘等。
倒闸操作是值班员的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为了不致发生误操作,对当值运行人员和电气设备有规定的要求。
3.1.1 对运行操作人员的要求 a) 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电工安全操作证,并经单位批准的操作人和监护人;
b) 进行操作期间严肃认真工作,保证正确操作;
c) 处理故障时,不要惊慌失措,以免扩大故障范围或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d) 送电范围内的设备在投入前,必须检查其上有无接地线、工具、擦布等物。
e) 当闭锁装置拒绝动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分析原因。
3.1.2 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a) 现场一次、二次设备要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别的颜色。
b) 要配备与现场设备标志和运行方式相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
继电保护和二次设备还应有二次回路的展开图。
c) 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等。
3.1.3 倒闸操作的基本原则 要本着先断低压后断高压,先断负荷开关后断隔离刀闸,先断分散低压负荷开关后断集中总负荷开关,最后断开高压总开关 的原则逐一进行(在此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供配电室 倒闸操作规范”进行)。
3.2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安全措施分类
3.2.1 全部停电的工作是指室内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和邻近的高压室的门全部锁闭。
3.2.2 部分停电的工作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虽全部停电,但邻近高压室的门未全部锁闭。
3.2.3 不停电的工作是指: 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触及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3.3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3.3.1 至少两人在一起工作;
3.2.2 完成保证工作人员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4.0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5.
4.1 停、送电 停送电必须按照“停送电操作规范”执行。
6.4.2 工作地点:
4.2.1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要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4.2.2 室内部分停电工作,在相邻带电间隔及对侧门上挂“止步、高压危险!”、在工作地点挂“在此工作”等标示牌;
a) 室外部份停电工作,应将工作地点与带电部分用绳子隔开,在围栏上挂适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志牌,在附近带电开关或带电部分构架上挂“在此工作” 标志牌,可以攀登的构架上挂“从此上下” 标志牌;
b) 凡禁止类、警告类标示牌均应在停电以后悬挂;
凡准许类标示牌均应在装好接地线以后悬挂;
c)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
5.0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5.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为了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工 作票制度。
5.2 配电室人员对工作要认真做好审核,严禁不验电接地,进行违章作 业。
具体规定如下:
5.2.1 凡到配电室工作都必须持有操作证;
5.2.2 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5.2.3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对下列3项安全负责: 工作的必要性;
工作内容是否安全;3.)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及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 好。
5.2.4 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应负责检查工作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工作中随时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
5.2.5 值班人员应负责审查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
5.2.6 值班人员在完成工作上安全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和工作负责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经双方检查无误后,即为正式许可工作。
5.2.7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或拆除已布置好的安全措施;
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制止。
对不听劝告者有权停止工作。
5.2.8 全部工作终结后,工作班应仔细清扫,整理工作地点,值班人员在接到工作负责人关于工作终结及清理完毕,工作班人员已全部撤出的通知后,应立即检查现场。
5.2.9 值班人员在完成下列工作后,经双方认定,工作方可结束:检查接地线是否全部拆除;
拆除临时遮栏,警告标示牌。
6.0 在低压回路上的工作低压回路停电的工作的安全措施:
6.1 在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6.2 工作前必须验电。
7.0 在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7.1 与导电部分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应停电工作。
7.2 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和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
7.3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
7.4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7.
4.1 严禁将二次侧开路;7.
4.2 短路二次回路时,严禁用导线缠绕,必须用短路片或短路线。
7.5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应采取下列措施: 7.
5.1 严禁短路或接地;7.
5.2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应装有专用的开关或熔断器;7.
5.3 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送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的保险或断开开关。
7.6 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应严防寄生回路的存在。
7.7 电气安全用具的试验标准 对安全用具除了要正确的使用和保管外,还应定期进行试验。
对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见 1.0“气绝缘安全用具试验规定表”。
8.0 使用安全工具及分类:
8.1 基本安全工具 这类安全工具的绝缘足以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操作人员必须采用之后,才允许带电操作。
例如,操作隔离开关的绝缘棒及用来装拆熔断器的绝缘夹钳等。
8.2 辅助安全用具 这类安全用具的绝缘不足以安全地承受电气设备的工作电压,但是操作时使用它,使人身安全可有进一步的保障,例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地毯、高压验电器、低压试电笔、临时接地线、警告牌等。
常用的安全工具有绝缘棒、绝缘钳,验电笔等。
9.0 配电室防止恶性事故措施 9.
1 防止误操作事故 9.
1.1 操作前,在模拟图上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操作;
操作前,应全面检查待操作设备;
操作隔离刀闸应注意开关必须在断开位置;9.
1.3 严格执行监护制。
不准一个人单独进行操作,一个操作任务在执行中,不得更换监护人或操作人;9.
1.4 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9. 2 防止带接地线合闸事故 9.2.1 装设接地线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制度,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9.2.2 送电前必须检查接地及检查人员自已装的接地线,短路线是否折除;9.2.3 带有接地刀闸的隔离刀闸操作时,必须认真检查,将要操作的把手是否正确。
9. 3. 防鼠,防鸟害事故 9.3.1 堵塞高压室与外相通的沟洞,加防鼠门;9.3.2 高压室控制室门窗要关好;9.3.3 堵好小动物进入端子、机构箱的洞;9.3.4 做好灭鼠工作。
9.
4 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9.
4.1 巡视设备时,禁止打开开关柜,保证对带电部份的安全距离。
9.
4.2 检修时在设备上进行清洁、维护、等工作时,必须填写“电气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
9.
4.3 当检修、试验、清洁工作同时进行时,为了防止误触试验电压,清洁维护工作的负责人应与试验负责人密切联系,并设必要的监护人,变更工作地点时,应通知试验负责人。
9.
4.4 在配电室内外搬运长物体,如梯子、金属材料等,注意只能平抬。
9.
4.5 具有大电容的设备,如电力电缆、补偿电容、中性点不接地的主变压器,停电后必须放电。
9.
4.6 在临近10KV的设备上工作,应使设备接地,防止接触感应电压触电。
9.
4.7 电炉、电钻等低压电器设备,引线应有插头或开关,绝缘必须良好,开关插头等损坏者要及时更换。
9.
4.8 安全用具应定期试验,妥善保管。
9.
4.9 用绝缘棒拉合刀闸或经机构传动拉合刀闸或开关,均应戴绝缘手套。
有雷电时,禁止操作。
9.
5 防止高空摔跌事故 9.
5.1 凡更换灯泡,攀蹬构架,必须注意安全,使用梯子应有专人扶好,检查梯子是否牢固。
9.
5.2 在隔离刀闸上工作,分合操作前,操作人应与上面工作人联系好。
9.
5.3 高空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材料要放在稳妥的地方,以防坠落伤人;
地面上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
6 防止其它人身事故的安全措施 9.
6.1 开关检修中,开关用手动或电动合闸,均要联系好。
实行重复联系制,防止跳、合闸误伤人。
9.
6.2 在检修工作中使用工具,防止坠落在带电部份,引起短路,要用绝缘板隔离。
9.
6.3 设备事故停电时,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带电部分,以防突然来电。
9.
7 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保证其安全运行;10.0 配电室的故障处理 10.
1 配电室的所有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制度。
并且只能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非配电室值班人员不得到配电室操作开关。
10. 2 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
10. 3. 自己检修配电室的电气线路和设备需要停电时,必须由检修组负 责人到相应配电室填写“停送电申请表”和“电气工作票”,值班 室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停电,当该项检修工作结束,需恢复供电时,严禁在检修中预约时间供电,严禁电话通知恢复供电(特殊情况除外)。
10.
4 值班人员接到停送电申请时,必须由值班人员核对“停送申请表”和相关的“电气工作票”,核对无误后才能按照“停送电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操作10KV以上开关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完毕检查无误后记录下操作时间。
10.
5 由于供电系统原因停电后的恢复供电,各配电室值班人员可不通知用电单位,即可恢复供电,在停电期间,配电室或用电单位检修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仍必须按常规办理“停送电申请表”,并填写“电气工作票”。
10.
6 当发现电气设备或供电设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故障时,可用电话通知相应配电室紧急停电,但事后由值班员向有关部门报告。
配电室高压开关或低压馈电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配电室值班员 记录下故障信息,同时对配电室内的故障开关进行详细的检查,如有属于本配电室设备的故障,迅速把故障报告主管领导,若能做简单处理就能恢复送电,则应迅速处理,以最快速度恢复供电,对于故障较大或一时不能查清原因的,则要求迅速派人支援,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由其协调处理;
当只是某一回路故障时,需通知有关人员对故障线路进行彻底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如果检查后故障点还确定不了时,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可进行第二次试送电,一旦保护再次动作跳闸,就不再送电,直到排除故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