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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在用安全管理制度

2024-06-2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压力管道在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单位压力管道由设备部负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负责压力管道安全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并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四、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

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

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六、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9.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七、为了保证和延长压力管道的使用寿命。

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

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

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

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 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八、压力管道实行定期检验,分为 检验与全面检验。

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全面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6年。

安全阀、压力表等重要安全 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九、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十、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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