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印章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五)
1.0目的规范印章的刻制、用印、借用、保管与废止工作。
2. 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类印章的管理。
3. 0职责3.1总经理负责公司印章使用的审批并承担审批责任。
3.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印章使用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3. 3项目部经理负责本项目印章使用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3. 4财务部经理负责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
4.0程序要点
4.1印章刻制
4.1.1部门/人事行政部经理提出印章刻制申请,并提供印章图案及要求。
4.1.2副总经理审核印章图案是否美观及合法,要求是否符合规定。
4.1.3总经理审批,加注审批意见,责令人事行政部办理。
4.1.4人事行政部按总经理的意见拟出刻制公章证明文件,并负责刻制。
4.2公司行政印章的使用。
4.2.1 部门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并附盖章文件原件。
4.2.2 部门负责人审核。
4.2.3 报人事行政部经理审复核工业,总经理审批。
4.2.4 人事行政部登记,并核对公章、文件份数。
4.2.5 人事行政部盖章并留存原件一份。
4.2.6 财务部使用印章时,由财务部直接报总经理审批后用印,并做好登记。
4.3借用
4.3.1 部门提出书面借章申请。
4.3.2 部门负责人审核借章用途是否属实及其可靠性,原则上公章不携带出公司。
4.3.3 总经理审批。
4.3.4 人事行政部行政部收到经审批同意的申请后,方可借出公章并登记。
4.3.5 公章必须在归还日期前完好地交还人事行政部。
如果超时归还,需附书面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确认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4.3.6 财务部携带公章出公司时,由财务部直接报总经理办理审批手续。
4.4损坏、丢失处理。
4.4.1印章丢失后,必须立即书面写出报告,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后,报人事行政部登记。
4.4.2人事行政部及时将报告转给总经理给出审批意见,由公司予以备案,须予以登报声明的由人事行政部办理。
4.4.3公司按行政奖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
4.4.4 使用部门提出重新刻制申请,并经审批、刻制。
4.5印章的废止
4.5.1 相关部门提出废止印章意见书。
4.5.2 总经理审批。
4.5.3 公司发出收回废止印章通知并派专人收回。
4.5.4 公司核对废止章记录归档。
4.6印章的保管。
4.6.1 印章由专职人员保管,财务部印章由财务部专职人员保管。
4.6.2 用印前必须履行用印手续。
5.0相关记录表格
5.1《印章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