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聘请合同(品牌顾问)

聘请合同(品牌顾问)

2024-06-2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聘请合同(品牌顾问)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现经双方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品牌顾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职权

1、 甲方有权聘请或解聘乙方为甲方的品牌顾问;

2、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4、甲方对乙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

二、甲方的义务

1、支持乙方依本协议书的授权开展工作;

2、按时足额地给乙方发放顾问费,在乙方任品牌顾问期间每月顾问费为人民币两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范围

1、 负责公司的形象策划、品牌宣传,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 论证并制订公司的营销策略;

3、 完善并实施公司的营销方案;

4、 拓展公司的经营客户;

5、 构建并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

6、 建立并完善公司营销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7、公司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义务

1、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事务;

2、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3、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4、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及时总结、调整公司的营销工作,乙方承诺确保公司  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  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  年度达到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品牌顾问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奖励措施

1、乙方全面开展约定的工作,切实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以年营业额的1%作为奖金奖励乙方,上述奖励在    支付,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

2、乙方协助甲方在  年年底前达到公司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5%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  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   %的公司股份。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疏于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

2、形象策划、品牌宣传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重损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营销计划、营销方案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不论何种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诺的年度销售额,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

5、甲方无故未按时足额地发放顾问费,无故未兑现本协议约定的奖励措施,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诉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