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职现责,特制定本制度。
2. 0 安全管理组织2.1 安全领导小组
2.1.1 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总经理助理、安全主任
成员:公司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经理、主任、安全管理专业小组组长
2.1.2 职责:
协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重大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审议;
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组长或安全主任主持每月举行一次例会。
时间 末的最后一个周四的下午(遇节假日则顺延)2.2 安全管理专业小组
2.2.1 机电设备组
组长:机电管理部机电工程师
组员:由强电、空调、给排水、电梯等专业各一名业务骨干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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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消防组
组长:管理处消防主任
组员:由消防中心、消防队、弱电、给排水、空调、电梯各一名业务骨干组成。
2.2.3 专业小组职责
协助健全本专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本专业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程安全
检查表;
按检查程序和检查表进行例行检查;
检查结果报安全主任备案;
协助组织、实施安全整改;
平时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2.4 专业小组每周由组长召集一次碰头会。
3. 0 安全管理职责3.1 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3.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 坚决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接受国家劳动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管理。
3.1.3 提出本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审定、颁发本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1.4 贯彻系统管理思想,在计划、组织、检查、协调、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始终把“安全第一” 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之中。
3.1.5 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隐患的整改、监督。
一时难于彻底解决的,要组织制定相应的强化管理办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过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1.6 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3.1.7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规定配备并聘任具有较高技术素质、责任心强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导的权利,并支持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
3.1.8 每月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例会,分析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用户和员工)监督。
3. 2 安全主任
3.2.1 安全主任作为公司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履行公司安全运行监督检查责任,行使监督权利,负责对公司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各项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对公司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公司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操作和安全运行进行督导。
是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运行负有直接的管理和督导责任。
3.2.2 确切了解、掌握公司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密切注视对有毒、有害、易爆等危险品和危险环境管理状况和变化状况。
定期向公司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报告,主要包括:针对本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经费开支计划。
3.2.3 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
3.2.4 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逐级通报;
一旦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拯救现场,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3.2.5 确保在新、改、扩建、引进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其相应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和同时竣工验收。
3.2.6 协助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3.2.7 就本公司安全情况,有权向上级部门报告,有权按隶属关系向当地的劳动安全检查部门作出汇报。
对本公司各级、各部门违反安全规程行为,只要认为有必要,有权立即予以制止或当场下达停工令、停止运行令。
3. 3 管理处主任
3.3.1 管理处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管理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3.3.2 协助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贯彻国家劳动安全法规、法令和行业规章、规范及技术标准,确保公司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确保公司运行安全。
3.3.3 准确了解、掌握其管理范围内的危险点、危险源以及危险设备的安全状况及变化情况,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
3.3.4 确保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规范。
3.3.5 根据安全运行特点,指导制订事故应急程序和应变措施;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措施予以处理或采取有效过渡办法。
同时要及时、逐级以书面形式上报。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立即上报,同时应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3.3.6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运行的宣传和培训教育,确保所有员工经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 4 部门经理
3.4.1 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司领导在安全运行方面的指示和决定,对本部门的员工在运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是本部门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工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4.2 部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应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4.3 经常检查管理现场和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4.4 及时提出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的批准后负责对措施项目的实施。
3.4.5 制订和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负责执行。
3.4.6 经常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管理思想的技术教育,对新调入的员工进行安全运行现成教育;
对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严格训练,经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方可独立操作。
3.4.7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安全运行部门报告,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运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登记和分析处理工作。
3. 5 员工
3.5.1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与自觉抵制一切违章作业现象。
3.5.2 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设施、工具的安全整洁,不得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该使用的机械和设备,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5.3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水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3.5.4 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问题,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3.5.5 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并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忽视员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提出批评及意见。
4.0 相关表格
4.1 《安全管理专业小组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