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之年。为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脱贫摘帽后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____]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____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财农[____]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对年初方案(天政办发[____]17号)进行调整完善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和县用于脱贫攻坚的涉农资金。
(一)按中央国办发〔____〕22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17类29项资金。
(二)按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____〕101号文件规定,可统筹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经省财政厅调整后的6类56项资金。
(三)按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发[____]1号)文件规定,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目录所规定的7项资金。
(四)县级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根据县脱贫攻坚规划要求,我县____年统筹整合资金共计35519.41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094.7988万元、省级资金7408.9014万元、市级资金7061.96万元、县级资金1953.75万元。
三、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情况
(一)用于产业类扶贫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23502.9761万元。其中:用于黄花种植项目502.8万元;用于黄花种植基地配套2468.5万元;用于大伟嘉育肥猪场建设产业项目3835万元;用于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产业园伟嘉种猪扩繁场建设项目3000万元;用于特色产业种植补贴450万元;用于现代农机推广5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305万元;用于设施农业建设150万元;用于扶贫产业园屋顶式光伏扶贫配套项目200万元;用于装配式内装部品生产基地5835.65万元;用于年产3万吨茶饮料无菌冷罐装生产建设项目6662.0261万元;用于安家皂村扶贫车间建设项目89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扶持、辅助贫困户产业发展,带动我县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形成我县特色精准脱贫产业,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0016.4341万元。其中:用于逯家湾镇李二口村以工代赈基本农田建设工程366.48万元;用于袁家皂村乡村提质工程82万元;用于农机深松整地3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项目3095.5727万元;用于____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0万元;用于油房夭村饮水安全工程50万元;用于____年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程30万元;用于____年饮水安全水源及管道改造配套工程390万元;用于____年农村维修养护工程50万元;用于____年农村饮水管道路面恢复40万元;用于宣(家塔)__ 贾(家屯)线(西黑石__ 贾家屯段)路基、路面以及防护工程767.6814万元;用于____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万元;用于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150万元;用于农田基本建设项目4319.7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145万元;用于马家皂乡安家皂移民新村护地坝工程100万元;用于谷前堡镇水磨口村道路硬化工程100万元。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农民生产运输难、群众出行困难等问题,使贫困村基础设施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提高贫困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质量。
(三)雨露计划项目600万元,用于资助大中专技校职高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绩效目标: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实行资助“全覆盖”,缓解贫困户学生家庭经济压力,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四)金融扶贫类项目计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1400万元。其中: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用于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等带贫主体贷款贴息400万元。
绩效目标:以政府财政资金风险补偿和贴息,撬动大量的金融信贷投入,通过财政资金扶持,金融资金助推,破解产业扶贫贷款难问题,为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投入保障,加快我县产业发展步伐。
四、项目管理
项目责任主体(部门和乡镇)要按照方案规划的内容,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建立规范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和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确保项目规范、资金安全。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认真推进落实,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加强对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的调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扶贫项目建设任务。
(二)各部门和乡镇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项目实施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绩效总结、绩效自我评价,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审计、扶贫、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资金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统筹整合资金方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应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要媒体、村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乡镇)要认真组织协调,切实履行职责,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实施、监管、督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